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左*诉被告苳*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原告左*于2014年10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左*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准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左*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左*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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