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关于申请执行人霍*与被执行人马*因离婚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因履行时间较长申请人书面申请撤回本次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裁定对(2015)丛执字第94号执行案件的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王*与岳*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谢*与庞*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杨*与张*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郑*与赵*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张*与孔*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李*与刘*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高*与程*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曹*与蒿*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朱*与张*甲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张**与王*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