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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与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上列当事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告陈*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尚在审查起诉阶段,以致其不能参加本案的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诉讼。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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