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顾**与被告王**定金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顾*与被告王*定金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顾*于2015年1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顾*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顾*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顾*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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