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与袁**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与被执行人袁*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袁*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申请执行人王*与被执行人袁*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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