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北京盛**有限公司与扶风县启酷网吧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北京盛**有限公司诉被告扶风县启酷网吧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中,原告北京盛**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是对其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经合议庭评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北京盛**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诉讼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北京**有限公司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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