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上海富**有限公司与邵阳**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上海富**有限公司与被告邵**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纠纷一案中,原告上海富**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上海富**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上海富**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150元,减半收取75元,由原告上海富**有限公司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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