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北京东**有限公司与杜**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东**有限公司诉被告杜**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北京东**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北京东**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北京东**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