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孟**与被执行人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胶**民法院作出的(2005)胶民初字第203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
本院认为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乔**已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孟**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院(2005)胶民初字第203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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