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广州市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夌**限公司侵害ZL20122008xxxx.2u0026ldquo;果汁调理机u0026rdquo;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原告广州市百**备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广州市百**备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是其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广州市百**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计)由原告广州市百**备有限公司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