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马**诉与银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王**、张**抵押合同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马**诉被告宁夏固**限公司、第三人王**、张**抵押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当事人争议较大,案情复杂,证据多,原告王**和第三人张**以其正在寻找与本案有关的证据以向法庭提交为由,申请本案中止诉讼。经本院审查,原告王**和第三人张**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诉讼。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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