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薛**与夏*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薛**与被告夏*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薛**于2016年1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薛**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应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薛**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32元,由原告薛**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元月十九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