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胡**、胡**等与王**、武**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胡**、胡**诉被告王**、武**、孙**、王**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胡**、胡**于2015年12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胡**、胡**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胡**、胡**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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