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魏**与北京福**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魏*春诉被告北京福**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魏*春于2014年12月3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北京福**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向**提出撤回对被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魏**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