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秦*义诉被告秦*正、秦**侵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秦*某诉被告秦*甲、秦*乙侵权纠纷一案,原告于2015年7月27日向我院申请撤回起诉。经过审查,原告撤诉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秦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后由原告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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