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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限公司与《华商报》社、西安蒙**限公司著作权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诉前调解北京全**限公司诉《华商报》、西安蒙**限公司社著作财产权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以和被告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实际履行完毕为由,于2011年12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北京全**限公司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北京全**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775元由原告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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