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北京**源局与刘**行政非诉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其对被执行人刘**因非法占地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本院认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7月20日向被执行人刘**作出的京国土(密)分局罚字(2015)第4012号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对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7月20日向被执行人刘**作出的京国土(密)分局罚字(2015)第4012号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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