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淄**医院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淄博**社保行政处罚案,本院依法受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按罚款数额自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2)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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