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邓州**源局与鲁**行政处罚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邓州**源局申请执行鲁**为行政处罚一案,我院于2015年6月23日立案执行,执行中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行政裁定书、传票,限期履行。邓州**源局申请没收鲁**违法占用的60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我院于2015年9月22日将上述建筑物交付邓州**源局,罚款1800元已支付给申请人,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邓国土资执罚决字(2014)腰第8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2015)邓*审字第143号行政裁定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