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深圳**委员会与张*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一审行政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作出的深交罚决第NO:Z0021641号《深圳**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有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和《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申请执行人深圳**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的深交罚决第NO:Z0021641号《深圳**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准予强制执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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