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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与荣盛房地**邯郸分公司、中外建华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张**与被告荣盛房地产发**郸分公司、中外建**有限公司、盐城市**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张**于2015年11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张**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张**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950元,减半交纳1975元,由原告张**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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