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与被执行人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与被执行人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本案据以执行的阳泉**民法院(2014)阳商终字第019号民事判决被撤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阳泉**民法院(2014)阳商终字第01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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