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王者印与被告德**发有限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保全民事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审理上列原、被告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7月2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查封被告德州**限公司银行存款100万元或同等价值财产并用王*名下房产和存款做担保。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告德州大**限公司银行存款100万元或同等价值财产。

二、查封担保人王*名下的房屋一套(证号为房权证鲁*SXXXXXX号),不准过户,抵押。

三、冻结原告王者印银行存款50000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