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魏三方、魏**、王**、李**、魏**与河南国**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魏三方、魏**、王**、李**、魏**据本院(2014)老民初字第986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河南国**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河南国**限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一、本院(2015)老执字第185号案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二、待申请执行人魏三方、魏**、王**、李**、魏**能够提供被执行人河南国**限公司可供执行财产时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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