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怀化兴**任公司与怀化市**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怀化兴**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怀化市**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10月16日立案执行,但至今尚未执结,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变更执行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最**法院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2008)怀鹤执字第149号怀化兴**任公司申请执行怀化市**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由洪江市人民法院执行。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后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洪江市人民法院,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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