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赵*与许**、赵**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赵*诉被告许**、赵**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赵*于2015年6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赵*申请撤诉,其理由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赵*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79元,减半收取290元,由原告赵*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