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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人北京市某某街道幼儿园诉被申请人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审理经过

北京市某某街道幼儿园与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北京市某某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9月15日作出(2010)民初字第13681号民事调解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2010年9月27日,北京市某某街道幼儿园向本院申请再审。

在本院审查过程中,申请再审人北京市某某街道幼儿园于2010年10月2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再审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北京市某某街道幼儿园在本案审查期间提出撤回再审申请的请求是依法处分自己的权利,本院予以准许。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再审裁判结果

准许北京市某某街道幼儿园撤回再审申请。

裁判日期

二0一0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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