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江苏**限公司诉被告河南**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称双方已达成还款协议,故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向**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江苏**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24556元减半收取为12278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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