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李**与王**、郑州金**限公司、马**、霍*全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与被告王**、郑州金**限公司、马**、霍*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告王**因其他案件被拘留,不能参加诉讼。本案需要中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诉讼。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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