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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中与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乔*中诉被告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乔*中于2016年1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乔*中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乔*中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775元,由原告乔*中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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