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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二红与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计二红诉被告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计二红于2016年1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计二红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计二红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计二红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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