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中国农业**赤城县支行与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中国农业**赤城县支行与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2016年2月25日申请执行人郭*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5)赤商初字第14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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