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项*与赵*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项*与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2016年2月25日申请执行人项*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4)赤民初字第79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0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