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中国外运**责任公司与宁波**限公司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外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限公司保管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宁波*限公司目前已经停止经营,其名下存放于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科技路孙马村篮球场旁边钢管仓库的钢管正被江东区人民法院拍卖处置,本院已依法提出参与分配。另经本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提供不出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故依照《中华人

本院(2014)甬海执民字第22号案件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请求继续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