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张**与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审行政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张**诉被告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违法强制拆迁一案,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指定山东省**人民法院审理本案。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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