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上诉人仝月根诉被上诉人台前县孙口镇人民政府拆迁行为违法一案,不服台前县人民法院(2013)台行初字第00012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本院于二○一四年三月三日作出(2014)濮中法行终字第4-1号行政裁定书,对本案裁定中止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一审程序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一、撤销台前县人民法院(2013)台行初字第00012号行政裁定;
二、发回台前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