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申请执行人湘乡市国土资源局与被执行人王**限期腾地一案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湘乡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4月23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湘乡市国土资源局对王**限期腾地一案于2013年10月25日作出的湘国土资法规字(2013)30号《限期腾地决定书》。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已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申请执行人湘乡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强制执行的湘国土资法规字(2013)30号《限期腾地决定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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