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湛江市**有限公司与湛江**管理局,中国工商**江赤坎支行其他申诉、申请行政裁定书

审理经过

申诉人湛江市**有限公司与被申诉人湛江**管理局、中国工商**江赤坎支行、湛江市**有限公司房屋抵押登记行政纠纷一案,广东省**民法院作出的(2011)湛中法行再字第6号行政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湛江市**有限公司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诉。2015年3月16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作出粤检民(行)再监(2014)44000000004号行政抗诉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为由,向本院提出抗诉。依照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再审裁判结果

本案由本院提审。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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