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中国农业**登封市支行与李**、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中国农业**登封市支行诉李**、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中国农业**登封市支行向**提出了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2014)登执字第494号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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