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中核西安**北京分公司与十二冶**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中核西安建**京分公司与被告二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4年8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中核西安建**京分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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