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方**与温州浙南**衢州分公司、温州浙**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方**与被告温州**司衢州分公司、温州浙**限公司、余**、华寿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方**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和《人民法院收费办法》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