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黄**与张*、高科**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与被告张*、被告高**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黄**于2010年12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黄**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32元减半收取416元由原告黄**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