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银川市宁**发有限公司与宁夏沃**有限公司、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程序转化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银川市宁**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沃能新型**限公司、被告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本案案情复杂,不适宜简易程序审理,现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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