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银川万运达**限公司与被告宁夏银**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王**、马**与宁夏逸**有限公司、马学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海利与宁夏巨**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宁夏中**限公司与宁夏浩**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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