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北京大**限公司诉中国**学会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大**限公司诉被告中国**学会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北京大**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中国**学会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大**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北京大**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中国**学会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五百三十六元,由原告北**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