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孙**诉天**出版社等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孙**诉被告天**出版社、被告北京**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孙**向本院提出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天**出版社、被告北京**责任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孙**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孙**撤回对被告天**出版社、被告北京**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一千八百二十五元,由原告孙**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