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常**君网吧(以下简称晓君网吧与广东中**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司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司诉被告晓*网吧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中**司于2007年5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中**司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中**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30元,由原**公司按规定减半后负担365元,其他诉讼费300元,由原**公司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