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肖**与岳*健康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肖**与被执行人岳*健康权纠纷一案,磐**民法院于2013年6月24日作出(2013)磐民一初字第55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4年6月2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4年6月24日立案执行。

本院查明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

本院认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磐石市人民法院(2013)磐民一初字第550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