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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万里运输**限公司与怀远县**输有限公司、商丘**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许昌万里运输**限公司与被告怀远**输有限公司、商丘**限公司、中国人民财**埠市分公司、丁**、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7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许*万里运输**限公司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许昌万里运输**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许昌万里运输**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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