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张**与中国人**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2)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张**与中国人**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中国人**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已履行了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2015)怀民一初字第0093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2015)怀民一初字第0093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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